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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品牌提升的意见

2018/01/25 7.7k 阅读 49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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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品牌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品牌提升是经济新常态下做好质量工作、建设质量强市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产品质量及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知名品牌示范区、辽宁省名牌产品、辽宁省著名商标等代表品牌的荣誉奖项越来越多,但是从全省综合水平来看,我市品牌知名度、企业规模、市场占有率、纳税贡献率等指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品牌提升工作亟待加强。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品牌提升的意见》(辽政办发〔2017〕85号)精神,深入实施品牌提升战略,提高铁岭品牌影响力,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提高品牌提升工作战略高度,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夯实质量基础,完善品牌建设环境,优化品牌结构,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全面升级,积极构建政府培育、企业争创、社会促进、舆论宣传、价值评价、法律保护“六位一体”品牌提升工作格局,全面助推铁岭品牌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培育。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和组织推动责任,加强战略规划与引导,把品牌提升战略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品牌培育力度。

  ——坚持企业主体。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品牌建设原动力,激发品牌创新活力,创造品牌发展动能。

  ——坚持市场导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根据目标市场和对象,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创建结构合理的品牌体系,利用自身资源,拓展市场空间,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势品牌。

  ——坚持社会促进。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品牌建设,在公益性品牌和诚信品牌创建等领域齐抓共建,合力推进,形成全社会重视品牌、爱护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品牌规模明显壮大,品牌效应明显加强,品牌价值明显提升。

  ——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全市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4.5,政府质量工作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品牌数量明显增加。省长质量奖(含金奖、银奖)达到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6个,市长质量奖达到10个以上,有效期内辽宁名牌产品达到60项以上,省重点名牌产品达到3项以上。

  ——品牌效应持续扩大。我市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达到3个,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达到5个。

  ——品牌价值逐年提高。全市辽宁名牌企业品牌总价值达到50亿元,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品牌总价值达到100亿元。

  ——质量基础不断夯实。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95%以上,国家标准达到20项以上,地方标准达到30项以上,团体标准达到3项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30项以上,省级质检中心达到5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府培育力度。

  1.科学统筹规划。制定品牌提升战略发展规划,把品牌提升工作与扶持名优产品和优势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把品牌提升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局

  2.全面推进品牌创建。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省长质量奖、辽宁名牌产品、辽宁省重点名牌产品、辽宁省著名商标等奖项。推进市长质量奖、铁岭市名牌产品等奖项的评定工作。鼓励和指导各类产业园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3.夯实技术基础。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鼓励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机构提升能力,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围绕区域产业园区,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局

  (二)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1.增强品牌创建意识。强化企业品牌建设理念,引导企业转变“专注生产、忽视品牌”的惯性思维,把品牌建设贯穿生产经营始终,牢固树立正确的品牌培育理念,增强品牌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2.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将自主创新作为品牌培育的核心内容,加强产品核心技术研发,利用高新技术加大对传统名牌产品的技术改造力度,保持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

  3.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示范典型,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引领企业品牌提升。引导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标杆开展对标,努力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良性质量竞争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三)发挥社会促进作用。

  1.建立健全专业机构。培育品牌评价理论研究机构和品牌评价机构,开展品牌基础理论、管理标准、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建立科学完善的品牌培育和管理标准体系。发挥现有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强化政策支持,建设一批集品牌策划、咨询、评估、孵化、推广和人才培训等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行业性综合服务机构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局

  2.搭建专业服务平台。搭建品牌培育培训和服务中介平台,以专题培训、会议论坛等多种形式,邀请知名品牌专家为我市品牌经济发展出谋划策。依托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搭建完善的产品研发设计和品牌推广平台,为企业对外交流、信息咨询、技术咨询、品牌推广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局

  3.全面推动互动交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成立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横向联合,在“产、学、研、用”等领域加强与科技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整合资金、技术、品牌、管理、人才等要素,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集成创新能力,延长产业链条,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

  (四)参与品牌价值评价。

  积极宣传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和引导各类获奖企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强的企业、知名品牌示范区自愿参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和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的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区域和企业通过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会客观了解自身品牌价值和所处行业排名情况,不断引导区域和企业对品牌价值进行持续改进,进一步提升区域和企业品牌的价值及知名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局

  (五)加强品牌宣传引导。

  加强舆论引导,着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整合媒体资源,在《铁岭日报》、铁岭广播电视台开辟品牌宣传专栏,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鼓励和引导企业扩大品牌宣传,展示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通过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品牌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宣传品牌、关注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

  (六)加大法律保护力度。

  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品牌合法权益,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和价格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恶意诋毁、傍名牌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品牌诚信体系建设,实行信用监管,将侵权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侵权违法者“一处受限、处处受限”。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探索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品牌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品牌的公信力,提振消费者信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铁岭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和铁岭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作用,完善品牌建设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行业部门、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联动,推动工作落实,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及时解决品牌提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推进品牌建设合力。

  (二)完善政策支持。加大在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对品牌发展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品牌发展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保证财政对品牌建设工作的稳定投入,加大对品牌提升工作经费的保证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对获得省长质量奖(或提名)和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依规予以优先考虑,在技术改造、科研立项、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及相关社会资本增加对产品质量改进、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质量品牌人才队伍建设,对领导干部开展质量品牌教育培训。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定期举办企业家培训、品牌经理专业培训,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精通质量管理、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为品牌提升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深入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考评机制,进一步强化质量品牌考核内容,加大品牌提升工作在政府质量考核中比重,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和目标任务,确保品牌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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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