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将丙酮氰醇等7种化学品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30日登陆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电子邮箱:tlsafetychem@163.com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8号铁岭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邮政编码:112000
关于将丙酮氰醇等7种化学品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决定将《关于印发铁岭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铁政办发〔2021〕2号)文件中禁止类的丙酮氰醇、甲基磺酰氯、甲基肼、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五硫化二磷、黄原酸盐7种高毒、高危化学品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中。
特此通知。
附件: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化学品清单
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
化学品清单
| 序号 |
化学品名称 |
CAS号 |
主要危险特性 |
管控类别 |
| 1 |
丙酮氰醇 |
75-86-5 |
剧毒、易燃、遇热分解 |
严格限制 |
| 2 |
甲基磺酰氯 |
124-63-0 |
强腐蚀、遇水反应 |
严格限制 |
| 3 |
甲基肼 |
60-34-4 |
高毒、易燃、易爆 |
严格限制 |
| 4 |
氯甲酸甲酯 |
79-22-1 |
剧毒、易燃、强腐蚀 |
严格限制 |
| 5 |
氯甲酸乙酯 |
541-41-3 |
剧毒、易燃、强腐蚀 |
严格限制 |
| 6 |
五硫化二磷 |
1314-80-3 |
遇湿易燃、具刺激性、受热分解有毒 |
严格限制 |
| 7 |
黄原酸盐 |
928-70-1 |
自热、皮肤腐蚀、眼损伤、部分有毒 |
严格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