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岭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将丙酮氰醇等7种化学品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

2026/04/30 2.6k 阅读 129 点赞

  现将《关于将丙酮氰醇等7种化学品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6430日-2026530日登陆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电子邮箱:tlsafetychem@163.com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8号铁岭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邮政编码:112000

  关于将丙酮氰醇等7种化学品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决定将关于印发铁岭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铁政办发2021〕2号文件中禁止类的丙酮氰醇、甲基磺酰氯、甲基肼、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五硫化二磷黄原酸盐7种高毒、高危化学品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

  特此通知。

  附件: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化学品清单

  调整纳入《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

  化学品清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CAS号

主要危险特性

管控类别

1

丙酮氰醇

75-86-5

剧毒、易燃、遇热分解

严格限制

2

甲基磺酰氯

124-63-0

强腐蚀、遇水反应

严格限制

3

甲基肼

60-34-4

高毒、易燃、易爆

严格限制

4

氯甲酸甲酯

79-22-1

剧毒、易燃、强腐蚀

严格限制

5

氯甲酸乙酯

541-41-3

剧毒、易燃、强腐蚀

严格限制

6

五硫化二磷

1314-80-3

遇湿易燃、具刺激性、受热分解有毒

严格限制

7

黄原酸盐

928-70-1

自热、皮肤腐蚀、眼损伤、部分有毒

严格限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