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2〕17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4〕171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西丰县商务、财政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程序,确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拟扶持企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相关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6日至4月1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商务局(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8号)
联系电话:024-72682521
铁岭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