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按照省、市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经发布询价公告、资格审查、集体评审等选聘流程,现拟聘任辽宁楚河律师事务所担任铁岭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拟聘律所,孙旭担任拟聘律师,聘用期限为1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2日
联系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0823室
联系电话:024-79860321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