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岭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同意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隆矿恢复生产的公告

2026/02/24 1.3w 阅读 418 点赞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9〕4号)、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安委〔2019〕1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辽政办发〔2024〕8号)的规定,应企业申请,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和铁岭市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验收组对大隆矿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并履行了相关复工复产手续,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隆矿具备复工复产条件,准予恢复生产。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铁岭市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62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