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261号)的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核确定,现将我市拟推荐表彰的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名单予以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
| 序号 |
集体名称 |
集体所属单位 |
| 1 |
铁岭市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铁岭县人民政府 |
| 2 |
铁岭市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开原市人民政府 |
| 3 |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铁岭市人民政府 |
| 4 |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铁岭市人民政府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联系电话:024-72680360
电子邮箱:tlzwgk@163.com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邮编:112000)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