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铁岭维康医院证章作废的公告 2025/11/19 1.1w 阅读 406 点赞 查看原文 本行政机关已依法对铁岭维康医院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收缴其登记证书和印章。因该单位未于规定期限内将登记证书和印章缴回,现公告其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 铁岭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3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