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铁岭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
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列入2020年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必须按时将草案送审稿及相关资料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核后方可制发,否则不予制发。
二、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保证起草质量,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按计划、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工作,完善政府立法审查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把审核关,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 1 |
铁岭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 |
铁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3 |
铁岭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4 |
铁岭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
市水利局 |
| 5 |
铁岭市拥军优属规定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铁岭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文件解读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
1、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定《铁岭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起草)。
2、为进一步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力度,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制定《铁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起草)。
3、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保护城市景观风貌,制定《铁岭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起草)。
4、为了使节约用水工作有法可依,提高社会公众节水意识,杜绝浪费水资源行为,制定《铁岭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市水利局起草)。
5、为加强我市军政军民团结,统筹铁岭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制定《铁岭市拥军优属规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执行进度,保证起草质量,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按计划、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对于列入2020年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必须按时将草案送审稿及相关资料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核后,方可制发。否则,不予制发。
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工作,完善政府立法审查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把好审核关,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