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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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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铁岭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8-12
标  题: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政发[2025]8号 发布日期: 2025-08-13
文件 file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5年8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解读 unscramble

  一、起草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铁岭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铁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落实,是一定时期内铁岭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铁岭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总纲和指导各类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

  二、基本内容

  《规划》共分12个部分,包括总则现状分析与风险识别开发保护目标和战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粮食安全与乡村振兴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城乡统筹与宜居品质中心城区(主城区)空间结构优化中心城区(清河城区)空间结构优化人文魅力与城乡风貌综合交通与韧性安全完善区域协调格局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三、规划特点

  《规划》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统筹谋划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高效配置资源要素,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彰显独具特色魅力的国土空间品质和风貌,为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空间支撑和保障。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包括铁岭市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空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主城区和清河城区两部分,总面积374.63平方千米。其中,主城区包括银州区全部和凡河镇、腰堡镇、新台子镇、镇西堡镇部分地区,面积357.83平方千米;清河城区包括向阳街道、红旗街道、张相镇和杨木林子镇等4个街道(镇)的部分区域,面积16.80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市自然资源局发挥牵头作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林业、乡村振兴、财政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明确责任,形成合力,集中各方力量做好规划实施推进工作。

  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严格执行。地方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规划,必须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各类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解读单位: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玉桥

  联系电话:7989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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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